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团体名称:vns娱乐官网
第二条 性质:本会系具有一定的养生保健知识并有志于养
生保健科学的研究和普及的各界人士自愿组成,是学术性、地方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 宗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宪法、法律、法规
和国家政策,弘扬社会道德风尚;研究各种科学的养生保健知识和方法的机理、效应;推动开发相关的保健器具、产品,运用科学的方法进行验证、探究;组织各种养生保健方法的总结和交流,以丰富和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养生保健科学。
同时,坚持科学的态度和严谨的作风,配合有关部门,提高群众的自我保健意识,帮助群众掌握科学的养生保健方法,使养生保健科学能很好地服务人民、服务社会,促进健康事业,使作为历史文化名城的我市实现人人享有并掌握相当的养生保健科学知识的目标。
第四条 隶属: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常熟市科学技术协会
的业务指导和社团登记机关常熟市民政局的监督管理。挂靠常熟市科学技术局和常熟市卫生局。
第五条 办公地址:江苏常熟市海虞南路85号科技局底楼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会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一) 积极普及养生保健知识,指导群众自我养生、防治
疾病;
(二) 开展咨询服务,积累资料和数据,不断总结经验,
结合实际进行研究和提高;
(三) 研究各种养生保健方法、保健品和保健器具的作用、
效应、机理,对照比较、汇集探索、开展学术交流;
(四) 有选择地发掘、收集、整理、辑录各种科学的养生
保健方法、经验和论述,以及对各种借养生保健为名散布的歪理邪说的批判材料,供内部参考研究。
第三章 会员
第七条 本会会员分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两类。
一、 个人会员
凡遵纪守法,拥护党的领导、维护安定团结,恪守社会公德
的公民,承认本会章程,志愿入会,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方可入会:
(一) 思想作风正派,具有一定的养生保健科学知识或实
践基础者;
(二) 积极参与养生保健科学的普及工作,热心公益事业,
为群众服务者;
(三) 支持、配合、协作养生保健科学研究的科技人员。
(四) 热心支持养生保健科学的普及和研究的各级领导和各界人士。
二、 单位会员
凡关心养生保健科学、积极支持本会工作的单位、团体,可
申请成为本会团体会员。
第八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
(一) 由本人(单位)提出申请,经本会会员介绍,提交
入会申请书;
(二) 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第九条 会员的权利
(一) 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 对本会的工作有批评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三) 有参加本会组织的学术会议和各类活动权;
(四) 有优先取得本会编印的有关资料;
(五)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条 会员的义务
(一) 遵守本会章程;
(二) 自觉地宣传养生保健知识;
(三) 积极参加本会的各项活动并完成科研、科普任务;
(四) 执行本会决议,自觉缴纳会费;
(五) 向本会反映有关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单位会员应定期缴纳团体会员费。
第十一条 会员资格的解除
不履行会员义务一年以上者作自动退会。假借本会名义活
动,损害群众利益者,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被剥夺政治权力者,其会籍自然取消。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罢免
第十二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其职责是:
(一) 制定、修改本会章程;
(二) 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 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 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三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五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
期换届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
第十四条 代表大会闭幕期间,理事会是执行机构,领导本
会开展工作,对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五条 理事会的职责
(一) 执行会员代表大会决议;
(二) 选举或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
(三) 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 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 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六) 决定机构的设立;
(七) 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负责人的聘任;
(八) 制定工作计划和管理制度;
(九) 组织、领导会员开展工作;
(十) 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六条 理事会至少每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会议决议须有与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才能生效。
第十七条 本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 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 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四) 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处罚;
(五) 具有完全民事责任能力。
第十八条 本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任期五年,连选连任不得超过两届。延长任期须经会员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报主管单位审查、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方可任职。
第十九条 本会由理事长担任法定代表人,因特殊情况需由副理事长或秘书长担任法定代表人,应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条 本会秘书长主持日常工作。理事会设立秘书处为处理日常工作的办事机构。
第二十一条 理事会聘请名誉理事长7人
第二十二条 理事会可聘请顾问21人。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二十三条 本会经费来源
(一) 会费;
(二) 捐赠;
(三) 政府资助;
(四) 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和服务的收入;
㈤ 利息;
㈥ 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四条 本会的经费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
第二十五条 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按《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建账,并配备合格的会计人员。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十六条 本会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制度。财务活动受市科技局财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二十七条 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二十八条 本会修改的章程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十五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经二0一四年一月二十一 日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三十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理事会。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